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这些违章建筑破坏了城市规划秩序,影响了城市美观和居民生活。违章建筑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第一种是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第二种是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第三种是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第四种是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9条和40条对此类行为进行了详细规定。违章建筑通常表现为擅自搭建的棚房、摊位、简易楼宇等。这些违章建筑不仅影响城市整体形象,还可能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例如,简易楼宇往往缺乏必要的安全设施,容易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此外,违章建筑的存在还可能导致公共资源的浪费,影响城市基础设施的合理布局和有效利用。对于此类行为,相关执法部门应加强巡查和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理违章建筑。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加强对居民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于违章建筑危害的认识,引导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城市的和谐与美丽。在处理违章建筑时,应当采取合法合理的手段,避免给居民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对于确实需要拆除的违章建筑,应给予合理的补偿,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政府还应积极引导居民合法合规地建设住宅或商业设施,为城市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总之,整治违章建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只有通过政府、社会和居民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违章建筑的蔓延,维护城市的美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