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江医院提醒您:若《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或被盗等原因丧失了原始凭证,需提供原签发单位的相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向所在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经核实情况属实后,将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补发办法如下:对于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婴儿,将补发正副页;而对于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婴儿,则只补发正页。值得注意的是,补发《出生医学证明》仅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具体的补发程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如您遇到相关问题,建议联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获取详细信息。以上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