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作为创业投资领域的重要参与者,通过宏观指导与调控,确保创业投资拥有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政策和法律支持,防止市场失灵和挤出效应。政府不再直接参与创投,而是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增强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基金通过政府信用,吸引保险、社保资金等机构投资者,以及民间资本和国外资本聚集,形成资本供给进入创业投资领域,解决创业投资资金来源问题。此外,政府引导基金能够改善和调整社会资金配置,引导资金流向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与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促进产业调整升级。政府引导基金还具有政策导向,扶持创新中小企业。通过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初创期企业,培养一批极具创新能力、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快速成长,为商业化创业投资机构规避风险,引导其后续投资,最终实现政府目标与商业化机构共同发展,建立政府资金与商业资金相互促进、相互依赖的创业投资体系。此外,政府引导基金还能引导资金区域流向,缓解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市场机制会导致地区间创业投资资源不平衡,东部地区更容易获得创投资本,而中西部地区则难以获得。通过引导基金,鼓励社会资金投资于中西部地区,有助于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