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个人所得税计税时,住房贷款利息可根据实际发生年度,按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每位纳税人仅可享有一次首套房贷利息减免优惠,夫妻双方若达成共识,可自行决定由谁来进行扣除,但需保证一年内不得改变。对于婚前各购得房产的夫妇,婚后可选择其中之一按照全额扣除,或各自按照半数扣除,但选择权仅限于一年内,并且在超过240个月后将无法享受此项附加扣除。在偿还贷款期间,若满足相关规定,仍可继续扣除。此外,如欲了解更多个税方面的信息,例如个税抵扣所需资料、赡养老人指定或约定分摊协议的书写方法等,欢迎随时与我们取得联系。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