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父母购房后房产属性的规定如下:1、若婚后由单亲父母支付全额房款并登记于子女名下,则该房产归子女个人所有;2、倘若婚后由父母一方支付首付款或仅承担部分房款,且未对出资性质进行明确界定(如借贷或赠予),则此部分出资视为对双方的赠予,所购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3、若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均按照出资比例按份共有,若无特别约定,则为共同共有,各占50%份额。《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