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双方在合约未规定的项目上未能达成协议,对产品质量、价格或付款方式、履行地点等问题没有明确定义时,可依据协议补充;如无法协商补充,则依照合同相关条款或惯例行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