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额诉讼和标准明确案件的终局性劳动争议中,一裁终局的案件分为两类:小额诉讼案件和标准明确的案件。这些案件包括:1.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涉及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争议。2.追索工伤医疗费案件:涉及因工作受伤而请求医疗费用补偿的争议。3.追索经济补偿案件:根据《劳动合同法》,涉及请求经济补偿的争议。4.追索赔偿金案件:涉及请求赔偿金或其他类似补偿的争议。5.国家明确标准的案件:涉及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劳动标准,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二、一裁终局制度的含义一裁终局制度意味着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作出裁决后,该裁决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三、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的特性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通常发生频繁,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广泛。迅速有效地解决此类案件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至关重要。四、追索工伤医疗费案件的处理工伤医疗费是工伤保险的一部分,涵盖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费用,包括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和交通费等。五、追索经济补偿案件的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了涉及经济补偿的争议类型,这些争议的一裁终局有助于明确法律适用和保障当事人权益。六、一裁终局案件的限制一裁终局制度并非无限制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只有在小额争议和经济补偿、赔偿金争议中,裁决才具有终局性。这一规定确保了争议解决的效率,同时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