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铺房顶漏水维修责任界定如下:1.若为人为损坏导致漏水,起因者需承担修复责任;2.若非人为因素所致,取决于保修期时限,如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负维修责任;3.如非人为因素发生且已过保修期,物业将负责进行漏水维修,必要时向维修基金申请支付相关费用;4.若因商户装修或使用不当等原因导致漏水,相应的维修费用应由责任人承担。二、建筑物及附属公共设施的维修资金归属所有业主共享。具体使用须经过业主集体决议,针对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位进行修葺、升级及更新改造。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状况应依照法规定期公开公示。三、物业即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和场地的综合性存在形式。物业规模可大可小,单元住宅或大厦均可成为独立物业单位,而同一建筑亦可基于产权分配拆分为多个物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