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指的是房屋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现实中,由于不同的背景和条件,人们往往将房屋产权区分为“大产权”和“小产权”。这种区分并非严格的法律定义,而是一种在房地产业内较为通俗的说法。关于“大产权”和“小产权”的具体定义,目前大致存在三种解释。第一种解释认为,“大产权”指的是开发商获得的整栋楼的产权,而“小产权”则是指该产权被分割后过户给业主的产权。从实际权利行使的角度来看,两者并无本质区别。第二种解释则区分国家发产权证的大产权和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小产权。需要注意的是,由乡镇政府颁发证书的房产实际上并不具备真正的产权。这类房产通常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也无法进行备案。第三种解释则将“大产权”定义为在转让时无需再交土地出让金的房产,而“小产权”则需在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通过查看合同的第一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形式”来确认这一区别。如果土地证明通过“划拨”获得,那么这属于“小产权”;如果通过“出让”或“转让”获得,则属于“大产权”。这些解释虽然存在差异,但都是为了帮助购房者更好地理解房产的真实性质和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