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不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享。对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平等处置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