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配方案如下:1、如一方父母全额购房且房产证署其子女姓名,此房产即归该方所有;2、双方父母合资购房者,按各自出资比例分割;3、若一方在婚前购置房产,并以个人资产支付首付及向银行借贷,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则离婚时房产应由双方协商决定归属;4、以按揭贷款方式购得的房屋,其所有权归属具有特殊性,原则上应平均分割;5、若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仍属赠与人所有,不可分割;6、若以父母名义购房,离婚时另一方要求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该房产,法院不予支持。在此种情况下,购房时的出资可视为债权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