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适用属地管辖制,雇主与员工均无权自行设定仲裁机构的管辖权范畴。劳动纠纷由劳动合同订立地点或用人单位主要经营场所所在地上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