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改名字的成年人需要提供充分且正当的理由。2.若申请人与同一单位的工作者或同一学校的学生姓名相同,可作为改名的理由。3.如果申请人的姓名与社会知名人士相同,也可以成为改名的合理原因。4.若申请人与声名狼藉的人员姓名相似,也可以考虑改名字。5.申请人如果与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相同,改名为必要措施之一。6.名字粗俗、怪异,不易被社会接受的,也可以是改名的理由。7.名字难以辨认或书写,可能造成困惑或误解的情况下,也有改名的需要。8.公民出家或出家人还俗,希望变更为法名、道名或原姓名,也可以作为改名的特殊原因。9.存在其他特殊原因时,成年人也可以申请改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