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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就医不想花大钱,如何申请健保支付?

2024-12-06 20:11:38

1.全民健保的适用范围不仅限于台湾地区。具有健保资格的人,在出国旅游或工作期间,若因紧急伤病需要就医,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在回国后,以健保身份申请海外自垫医疗费用核退。2.根据健保法第55条,海外就医若符合临时发生、不可预期的紧急伤病或紧急生育情况,如急性中毒、急性外伤出血、重大意外导致之急性伤害等,可以申请核退自垫医疗费用。但若预期到国外进行器官移植或整型等,则不符合不可预期状况,无法申请核退。3.申请核退自垫医疗费用需要提供相关文件,包括填写「医疗费用核退申请书」,并附上「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明细表」、「诊断书」、「当次出、入境证明文件影本」等。若有住院,还需提供「出院病历摘要」。若只能提供副本或影本,需出具声明书说明原因。4.若在中国大陆地区就医,住院5日以上申请核退时,医疗文件中的「医疗费用收据正本」及「诊断书」需先公证,再向国内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申请验证。5.申请方式为由保险对象或受委托人,向投保所在地的辖区业务组提出申请。若在国外,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并出具委托书。6.申请期限为门、急诊当日及出院之日起六个月内,出海作业船员则是返国入境起六个月内。7.核退标准以审查后核实支付,有上限,以前一季健保支付国内医学中心标准为最高上限额。核退项目不包括病房差额费、膳食费、挂号费、诊断书费,或是不符适应症之检查,以及不在健保给付范围内之药品及检验等。8.特殊身分如船员在申请核退时,需要其他文件,详细核退须知请见健保局网页。9.海外就医时,为备商业保险理赔,应多申请几份相关证明文件。若商业医疗险有非健保身分打折理赔规定,可先申请健保核退,再以此收据视为健保身分就医,以免医疗保险打折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