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中,作者名次的填写非常重要。具体来说,对于论文部分,如果作者是第一作者或执笔人,需在省部级本专业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至少一篇论文。若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教材中撰写3万字以上,也可视为满足论文要求。论文的发表刊物级别需要按照《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中的规定来确定。此外,对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也需要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年度考核方面,担任中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应达到“称职”或“合格”以上。继续教育方面,需达到我省规定继续教育学时,并在《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复核验印。业绩方面,任中级职务以来,需全面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并达到一定的业绩条件。对于科研人员,需达到三类条件中的三项,其他人员则需达到二类条件中的两项,其中前10项必须达到一项。具体条件包括获得省部级奖项、参与科研项目、制定国家或行业标准、出版专著或译著、发表论文等。对于不满足学历或资历要求的情况,可以按《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进行破格申报评审。评审条件自2011年7月1日起实行,由甘肃省职称改革办公室负责解释。以上是关于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中作者名次填写的相关要求,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