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婚前财产通常不会被分割,而构成另一方所有物。根据我国法律,以下资产将被认定为夫妻单独所有:(1)确认属于婚前财产;(2)因遭受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3)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指定归属一方的财产;(4)专供个人使用的生活物品;以及(5)其他应属单独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