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异之时,财产分割需遵循以下原则:首先,男女平等原则,即双方享有同等分割共同财产及负债的权益;其次,抚养子女与维护女方权益原则,具体方式包括多分财产或分配特定生活所需财产;再者,有利于生活便利原则;此外,禁止滥权原则,即不可将非夫妻共有财产视为共有财产分割,亦不可借此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最后,若夫妻一方财产因共同生活而耗损、毁灭,另一方无需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