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为婚后受赠,其归属需视情而定:若赠与协议已明确归属权仅为其中一方,则被认定为该方之个人财产;如未作明确规定,一般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按公平原则进行分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