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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婚内购房不被视为共同财产

2024-12-14 00:07:14

1、婚后夫妻任何一方的父母为其子女购置房产且登记在己方名下者,视为对单方的赠与,非属夫妻共有财产。2、婚内夫妇一方可利用自身婚前财产单纯购买住房并登记于个人名下者,应视为个人财产,排除在夫妻共财范畴之外。3、如夫妇双方已签订财产协议书,则婚后财产将依据协议执行。一方动用协议中明确规定为个人财产的部分购买房产,则该房产应归属个人所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