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情况下求职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1.用人单位未能按劳动合同约定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发放薪酬;3.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社保缴费义务;4.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对员工利益造成损害;5.用人单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行为导致劳动合同无效;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若用人单位采取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强制员工工作,或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员工进行危险作业,危及员工生命安全,员工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