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囚犯死于拘禁场所,且病因系疾病导致,那么拘留所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然而,如因拘留所工作人员非法执行公务引发该状况,则需负相应法律责任,家属可据此提起诉讼或向有关部门投诉。关于被拘押者在拘留所内离世,其责任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形来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看守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第二十七条人犯在羁押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报告人民检察院和办案机关,由法医或者医生作出死亡原因的鉴定,并通知死者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