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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经济适用房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2024-12-13 11:46:30

西宁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主要包括三个阶段:申请、初审和终审。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区行政服务大厅提出申请,填写《西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审定表》。所需材料包括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收入证明由不同情况的单位或部门出具,如单位劳动人事部门、社保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家庭成员的房产情况也需要提供证明,对于有房户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承租证明,无房户则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初审阶段,各区行政服务大厅将申请材料转交至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组织社区进行入户调查,通过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组织评议等方式核实申请家庭的收入和住房情况。调查结果将在社区内公示10天,同时也会对人户分离的家庭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无异议,街道办事处将盖章证明并上报至市行政服务大厅经济适用住房审批窗口。终审阶段,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对申请家庭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在当地新闻媒体及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将在《西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审定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统一报市政府批准。经济适用房的销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申请先后顺序和住房困难程度决定轮候批次。符合条件的家庭将获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单》,号码顺序根据原受理先后顺序确定,并需按照该顺序进行预购登记后参加选房。对于持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单》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购房的家庭,若无正当理由,将被视为弃权。两年后才能重新申请。此政策旨在确保资源公平合理分配,避免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