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逃逸系指行为人身陷交通事故后,为规避执法而逃离现场的行为。其中包括事故当事人无责驶离现场、拒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逃离再返现场等八类情形,均视为交通肇事逃逸。对于仅造成交通事故而尚未构成犯罪的逃逸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以200至2000元罚款,并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