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194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外交手段成功废除了所有列强在中国强加的不平等条约。2.不平等条约通常对国家主权造成损害,并在缔约国间造成权利与义务的不均衡分配。根据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这类条约被视为无效,尤其是那些通过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强制缔结的条约。3.不平等条约往往赋予强国更多权利而让弱国承担更多义务,这一做法违背了国家主权平等的国际法原则,因而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谴责。4.自1949年以前,中国被迫与外国签订的多项不平等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外交努力陆续予以废除。扩展资料:5.《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于1842年8月29日在南京签订。该条约由清朝政府代表耆英、伊里布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南京下关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内容包括关税协定、赔款、割地和增设通商口岸等。6.《南京条约》不仅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主权,还便利了英国对中国的商品输出,导致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并开始被卷入世界市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平等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