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不可抗力事件必须是在合同签订之后发生的意外事故;②这类意外事故是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由自然力量引起的,例如水灾、台风、旱灾和地震等;另一类是由社会原因引起的,比如战争、封锁和政府禁令等;③意外事故的发生不应该归咎于任何当事人的疏忽或过失等主观因素。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并且不需要承担责任。只有当不可抗力因素与当事人的过失同时存在时,当事人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遭受不可抗力影响后,合同的后果可能包括:①合同解除。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使得合同的履行变得不可能,例如因水灾导致特定粮食产地失收,卖方可以解除合同;②延迟履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只是暂时阻碍了合同的履行,例如交通受阻导致延迟履行,待情况恢复正常后再继续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