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质不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单位单方面类似声明或通知的行为。2.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用人单位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的证明。3.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不具有强制性,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法律强制要求。4.二者在性质、法律地位和书写格式上均不相同。5.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常用于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前,包含离职手续时间及经济补偿等内容。6.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后,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7.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可因中断、中止等原因重新计算。8.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9.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赔偿金。10.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11.用人单位需保存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二年备查。12.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金额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