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收取供应商耽误交期误工费是否需要缴税企业从供应商那里收取因耽误交期而产生的误工费,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这笔费用属于企业的收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必须纳税。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因导致赔偿权利人无法正常工作而需支付的赔偿金,即权利人在耽误工作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二、误工费的时间计算1.非持续性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从受害人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期间的实际误工时间。2.致残持续误工时间:从受伤导致无法工作的那天起计算至定残前一天。3.因伤害死亡的时间:从侵权行为开始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或在不计算误工费的情况下,至受害人去世时的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三、误工费包含的项目1.包括工资、薪金、津贴、课酬等。2.包含全日制和兼职工作收入。3.赔偿依据为实际减少的收入,即差额赔偿原则。四、特殊情况下的误工费计算1.企业经营者:不包括因受伤而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但若在无法工作期间雇佣他人管理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则应计入误工费。2.患者误工费计算:有固定收入的患者,按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患者,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供应商因特殊原因耽误交期,导致企业损失,企业有权根据合同条款要求供应商支付误工费。然而,根据法律规定,这笔费用是需要纳税的。因此,在交易过程中,双方都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