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体之间,或者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标,基于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所建立的、变更或终止相互间权利义务的协议。行政合同具有以下特征:首先,行政合同的一方必须为行政主体。其次,行政合同的目的在于实现国家的行政管理目标。再次,行政合同的成立需要行政主体和另一方意思表示的一致。最后,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过程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