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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5-01-02 11:51:56

一、当劳动者的书面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取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原因。如果是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企业应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每工作满一年,应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拒绝续签,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应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提出不续签,除非是因为新提供的劳动合同待遇降低,否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双方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无论哪方提出不续签,企业均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如果企业拒绝支付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具体步骤如下:1、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携带仲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仲裁委员会会在5个工作日内立案,给予双方举证和答辩的机会,随后开庭审理。仲裁委员会会尝试调解,如果调解失败,将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案件通常在60天内结案。如果对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在收到裁决书后的15天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引用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