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役军人交通事故误工费的发放,一般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之后开始计算。误工费的计算依据是军人的正常收入水平以及因事故导致的实际误工天数。这一费用的设立,旨在弥补军人因事故而遭受的工资收入损失。如果事故责任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军人伤愈后能够从事一定形式的工作,那么误工费的赔偿金额可能会相应减少。在军人因伤需要住院或在家休养且尚未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况下,误工时间的确定通常参照病历记录或医生的休养建议。这个时间段从交通事故发生当天开始计算,一直持续到休养期满。这样的规定确保了误工费的发放既符合军人的实际损失,也考虑到了责任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