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立即立案。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但这并不等同于立案。如果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一、失信被执行人刑事拘留是否需要立案?失信被执行人可以被拘留,具体取决于其失信行为的性质。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可能会先被拘留,然后才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可以在特定情况下先行拘留嫌疑人,例如正在犯罪、被发现犯罪后即时、被害人指认等。二、行政拘留的期限行政拘留是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的一种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行政拘留通常由公安机关决定,期限一般不超过15日。被处罚人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如有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可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特定情形,如伪造证据、妨碍执行、虚假诉讼等,人民法院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如有积极履行义务或纠正失信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提前删除失信信息。总之,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刑事拘留并不直接导致立案,具体情况需根据法律程序和规定来判断。同时,失信被执行人应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以免受到更严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