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所称的老年人是指年龄达到60岁(含60周岁)的公民。根据中国法律规定,60岁以上的公民被界定为老年人。将老年人年龄的起点设定为60周岁,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原因:1.生理状况的考量:人的一生经历婴儿、幼年、少年、青年、中年和老年等不同阶段,这些阶段反映了人的出生、成长至衰老的过程。确定老年人的标准,主要是基于人的生理机能开始衰退这一依据。尽管我国人均寿命约为70岁,但60岁之后,个体的体质会发生显著变化,一般不再承担繁重的工作和重体力劳动。因此,将60岁定为老年人的起始年龄,符合我国大多数人的身体状态。2.国际标准的参考:国际上,发达国家的老年人年龄起点通常为65岁,而发展中国家的标准为60岁。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因此采用60岁作为标准是适宜的。3.与退休年龄的衔接:我国通常规定男性退休年龄为60岁,女性为55岁,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虽早,但不足以称为老年人。鉴于多数人的首次退休年龄为60岁,将60岁定为老年人的年龄起点与我国的实际情况相符。关于子女不赡养老人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家庭赡养与扶养第十条规定,老年人养老应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有责任关心和照料老年人。-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有责任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所得收益归老年人所有。-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若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赡养费。同时,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超出其能力的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明确指出,本法规所指的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