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备案在敏明名下的资产,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是可以被法院执行的。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夫妻共有财产的执行需共有人同意分割,并经债务人认可。3.如果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且得到债务人的同意,法院可以执行失信执行人分割后所拥有的份额。4.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默认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这样法院可以执行其中失信执行人的份额。5.在起诉阶段,必须明确负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以及负债产生的原因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6.即便负债是由一方签名,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执行阶段可以执行夫妻户下的资产。7.如果负债被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且借款人名下没有财产,法院需要综合情况考虑。8.法院可以封查、冻结夫妻共有财产,但不得直接划款或拍卖。9.如果失信执行人与其配偶协议分割财产,并获得申请执行人的允许,法庭可以对分割给债务人的部分进行执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