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标结果公布之后,可能会出现多种情况,例如中标人放弃中标、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质疑得到证实、评审出现错误等。针对这些不同的情况,需要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以下是对10个常见问题的解答,每个问题一段,条目之间换行,以供参考:1.如果第一候选人在中标后放弃,采购人能否确定第二候选人为中标人?可以,但需视情况而定。如果第二名的报价过高,建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以免出现串通情况。2.中标结果公告后,若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业绩投标,采购人应如何处理?采购人应向财政部门报告,由其认定是否属实,并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如果剩余有效供应商符合要求,可选择顺延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采购;若不足三家,则必须重新采购。3.采购人对中标结果不满意,可以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吗?不可以,法律禁止采购人因不满意结果而改变结果。重新组织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采购人可以跳过第一名,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吗?不可以,必须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如果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可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5.未按顺序确定中标人的原因需说明,需公告吗?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按评审报告推荐顺序确定中标人的原因,需说明合法理由。虽然法律未具体规定是否需要公告,但公开说明可提高采购透明度。6.评标过程中发现客观评分错误,专家修改后推荐另一中标候选人,程序合法吗?程序合法,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可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7.中标公告发布后,代理机构能以招标文件有问题为由废标吗?代理机构无权单方面废标,采购人仅在发现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时有权要求修改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8.考察中标人发现工艺不符合要求,能推翻中标结果吗?不能,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能改变评审结果。若供应商不能按要求履约,可依据《民法典》合同编规定要求赔偿。9.通过样品检测改变中标结果是否合法?不合法,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得通过此类方式改变评审结果,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10.质疑事项成立后,采购人可以废标吗?若已宣布中标结果,质疑成立,则采购人无权自行废标。在评标结果汇总完成且不存在可修改情形时,采购人不能废标。总结以上问题及解答,中标结果公布后,处理各类情形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透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应依法行事,避免不当干预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