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拆迁时,院落是否获得补偿取决于院落是否纳入到评估范围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房屋征收补偿应当包括被征收人合法拥有的院落和空地。
1、集体土地院落:农村院子与房屋都属于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拆迁时要按照当地的市场价进行评估补偿。此外,院中果树、青苗、水井等院内附属物也应该一并纳入评估进行相应补偿。
2、国有土地院落:国有土地上的空地院子,同样具有按照市场价格评估补偿的权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拆迁方应将被拆迁人合法享有使用权的院落和空地面积,都纳入评估范围,按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相应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院落涉及到公共用地,则很有可能拿不到补偿。
在拆迁过程中,如果租户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关系存在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纠纷,那么租户可能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补偿。同时,租户在拆迁中可能获得的补偿主要包括因搬迁产生的合理费用,如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如果租赁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比如约定了拆迁时租客的补偿份额或方式,那么应按照合同执行。但若无约定,租客主张房屋价值补偿的,很难得到支持。
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如下:
1、住房拆迁院落的补偿标准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2、根据相关规定,被征收人合法取得享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在遇到征收时应当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这意味着,院落和空地作为房屋征收的一部分,其价值应当被充分考虑和补偿。补偿的标准是基于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这确保了被征收人的权益得到合理的保障。
3、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答复中明确提到,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这意味着,不仅仅是房屋本身的价值被考虑,与之相关的院落和空地的价值也被纳入补偿的考虑之中,从而确保了被征收人的整体权益得到充分的补偿。
4、住房拆迁时,院落的补偿应当基于其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确保被征收人获得合理的补偿。这一过程需要考虑到院落和空地的实际价值,以及它们对房屋整体价值的影响,从而确保被征收人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对于租赁住房拆迁的补偿方式,主要包括货币补偿、产权调换、租赁权安置、货币安置以及准产权安置。具体如下:
1、货币补偿:这是最常见的补偿方式,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补偿金额的依据可以是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或重置价,具体依据不同情况选择适用。2、产权调换:也被称为产权置换,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和面积标准产权置换。前者通过对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后者则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租赁权安置:由被拆迁人另行提供房源,出租给承租人,并由被拆迁人与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这种方式的目的是确保承租人的居住权益不受影响。
4、货币安置:拆迁人、被拆迁人对承租人给予货币补偿,并解除合同,由承租人自行解决用房问题。这是一种简单直接的补偿方式,让承租人有一定的经济自由去寻找新的住房。
5、准产权安置:在某些地区,特别是处理具有福利分房性质的公有住房承租人时,承租人可以享受购房面积等相关补偿。这是一种特殊的补偿方式,旨在帮助承租人改善居住条件。
这些补偿方式的选择和实施,通常受到当地法律法规的指导和约束,确保被拆迁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合理保护。同时,政府和相关机构在实施补偿时,会考虑到被拆迁人的实际情况和承租人的居住需求,以尽可能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补偿和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