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是由六大主要机构构成的国际组织,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推动全球发展、保护人权。以下是这些机构的简要介绍和主要职责:1.联合国大会(GeneralAssembly):作为联合国的主要立法机构,大会由所有会员国组成,每个国家有一个投票权。大会负责制定联合国的工作计划和预算,并选举安全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它还审议国际和平与安全、可持续发展、人权和其他全球性问题。2.联合国安全理事会(SecurityCouncil):安全理事会负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责任。它由五个常任理事国(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和美国)和十个由大会选举产生的非常任理事国组成。安理会可以对国际争端进行调查、调解、制定制裁措施,并在必要时授权使用武力。3.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EconomicandSocialCouncil):经社理事会负责协调联合国的经济、社会、文化事务,并促进国际合作以解决全球性问题。它由54个成员国组成,每年举行两次会议,讨论包括人权、妇女地位、可持续发展等在内的广泛议题。4.联合国托管理事会(TrusteeshipCouncil):托管理事会已不再活跃,它原本负责监督联合国托管领土的治理,直至这些地区取得自治或独立。随着所有托管领土的独立或自治,托管理事会的工作已经完成。5.联合国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CourtofJustice):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构,由15名法官组成,负责解决国家间的法律争端。它的裁决具有终局性,成员国必须遵守。6.联合国秘书处(Secretariat):秘书处是联合国的行政执行机构,由秘书长领导。它负责协调联合国的日常运作,并为其他联合国机构提供行政和技术支持。这些机构和联合国一起,共同致力于促进全球和平、发展与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