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主动辞职,是否能获得补偿?答案是肯定的。如果员工在入职一个月后仍没有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具体来说,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每延迟一天签订合同,公司需支付一天的双倍工资。此外,如果员工因未签订劳动合同主动辞职,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标准为员工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N倍,N为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值得注意的是,员工在提出辞职时,应提供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例如短信、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公司确实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以便在后续的劳动仲裁或诉讼中作为有力的证据。另外,员工在离职时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争取获得经济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员工需要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以便在遇到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时,能够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员工也应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避免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总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主动辞职,员工不仅有权要求双倍工资,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这不仅是法律赋予员工的权利,也是对员工权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