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个国家实施增值税时允许抵扣已纳税款范围的不同,增值税被划分为三种类型: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增值税作为一种流转税,它既继承了基于流转额征税的优点,又避开了按全值征税的缺点。增值税的主要特点在于:1.征税范围非常广泛。它可以覆盖商品生产、批发、零售以及各类服务业乃至农业等众多领域。只要涉及销售应税商品或提供应税劳务,并且产生了增值额,就需要缴纳增值税。2.销售额征税的同时,允许扣除外购货物和劳务的进项税额。增值税按货物或劳务的整体税负计算,同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也就是说,在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根据货物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税款,然后从中扣除上一个生产或服务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款,剩余部分即为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3.能够有效避免重复征税。增值税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只对销售额中本企业新增的价值部分征税,而对已经征税的转移价值不再重复征税,因此理论上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然而,由于不同类型的增值税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产生部分重复征税,比如我国实施的生产型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