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害通过制度与过境通过制度的主要区别在于其适用范围、通行限制以及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无害通过制度主要适用于领海,这是一国领海主权下的一个重要限制。它允许所有国家的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安全和良好秩序的前提下,迅速地和连续不停地通过领海而无需事先通知或取得沿海国的许可。这种通过不得停泊和下锚,不得进行捕鱼、研究、测量和倾销废物等活动,且潜艇须在水面航行并展示旗帜。这一制度平衡了沿海国的领土主权和其他国家航行自由的权利。相对而言,过境通过制度则特定适用于国际海峡。它指的是专为连接公海或专属经济区一个部分与另一部分的海峡,且该海峡由一国或多国形成的两岸所夹持。过境通过不仅适用于船舶,还包括飞机。在过境通过时,外国船舶和飞机享有过境通行的自由,不应受到阻碍,但这种自由并非毫无限制,它们应毫不迟延地通过或飞越海峡,并避免对海峡沿岸国的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进行任何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综上所述,无害通过和过境通过虽然都是国际法上关于通行权利的规定,但它们在适用的地理范围、具体的通行要求以及对沿岸国和其他国家权利与义务的平衡上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详情官方服务预约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