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主义法学派在研究方法上主张从逻辑形式出发分析法律,而不涉及政治、道德或正义的评判。这种观点认为,法学的核心任务是逻辑分析,而非对法律背后的价值进行道德或政治上的评价。在法律体系中,规范被组织成一个有层级的结构,低级别的法律必须遵循高级别的法律,最终都要服从基本规范的约束。规范主义法学派强调法律的逻辑性和形式性,认为法律规范本身具有内在的逻辑结构,这种结构决定了法律的效力和适用。在这一框架下,法律的效力源自其逻辑上的严密性和一致性,而非其道德或政治价值。法学的研究应集中在揭示和解释这种逻辑结构,而非对法律进行价值判断。具体来说,规范主义法学派认为,法律的效力和权威来源于其内部的逻辑一致性。当法律条文之间存在矛盾时,需要通过逻辑推理来解决这些矛盾,确保法律体系的内在一致性。这种逻辑分析方法不仅适用于制定法,也适用于习惯法和判例法。在规范主义法学派看来,法律的逻辑结构决定了法律的实际应用效果,而这种逻辑结构是法学研究的核心内容。此外,规范主义法学派还强调法律体系的层次性,即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低级别的法律规范必须遵循高级别的规范,这种层级关系保证了法律体系的稳定性和权威性。高级别的规范,如宪法或基本法律,被视为法律体系的基础,所有其他法律规范都必须服从于这些基本规范。总之,规范主义法学派主张通过逻辑形式分析法律,而不对法律背后的价值进行评判。这种观点认为,法律的效力和权威源于其内在的逻辑结构,而非其道德或政治价值。通过逻辑分析,可以揭示法律规范之间的层次关系和内在一致性,从而为法律的适用提供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