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赠与财产的分配需明确赠与人。若为父母对子女夫妇的赠送,未予特别说明即视为父母赠与两方共有。届时,财产将按各占50%分配。若一方存有过失,可酌情减少甚至取消其份额,具体比例由法院裁决。倘若赠与协议中有明确归属于一方所有的规定,此部分财产在离婚时仍属该方私人财物,无需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