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结婚证书不必局限于户籍地民政部门。若证件丢失或损坏,当事人可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处或其中一方常驻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经核实无误后,婚姻登记机关将为其颁发新的结婚证书。【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