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明确经营场所所在的工商所地点并前往该处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确认公司类别与名称后向工商局提出核名申请。2.核名通过后,工商局会发放一份通知书——预先审核通知书。收到此通知后,准备办理营业执照所需材料。3.将完备的资料递交至工商局,进行开业登记申请,静待工商局颁发执照。【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