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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全额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如何分割?

2024-12-31 14:45:59

婚前全额出资购置并在婚后领取房产证且产权人仅为一方的房产,不被判定为共有财产,而被归类为单独所有物。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法对此提出分割要求。婚前财产专属于一方,不会因婚姻关系改变性质。另外一种情况是,结婚前任一方出资购置的房产,在结婚后被登记为双方共有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婚后添加另一方姓名,可被视为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所有权的重新约定,应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若产权登记中有另一方的名字,则另一方享有相应的产权份额。然而,在分割时,产权份额并非必然为二分之一。关于具体的分割方式,如有协议依协议,无协议则需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度等因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