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予批捕,当事人获准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其无罪。若经公安机关全面且有力的调查,证实被告的确犯下罪行,仍有可能面临法律制裁。逮捕及取保候审皆为刑事诉讼过程中采取的强制手段,与最终定罪量刑并无直接关联。【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