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交通事故认定书仅能进行复核,而不能复议。若对此份认定书有异议,可于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交管部门提出一次性复核申请,并需详细阐述请求、理由及相关证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