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明确表示: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债权确立后,公司无论是否进行分立,其债权人均有权利请求两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但不得强制要求提前偿还尚未到期的债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