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购房合同的定金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境来评断。首先,应参照双方付款定金之时的协议规定。若无特殊说明,定金多数情况可退回,经双方协商即可实现。其次,若因一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法签署,则适用定金罚则;如因开发商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可向其索取定金返还。若为个人原因且开发商并无隐瞒,仅能单方面索要定金,同时还须按认购书中相关约定支付违约金。若双方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建议积极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最后,若因对商品房合同及补充协议内容存在分歧而未能签约,定金应予退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比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