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若符合如下任何一种情况,便可申请退房:1、出卖方延迟交房,在催告后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依然未能履约;2、出卖方未向买方通报在合同签署之后对房产进行抵押或转售予他人,导致买方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3、所购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与其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超过绝对值的3%;以及4、法律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特殊状况。【法律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