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在报废时,需于出售或报废后七天内,持相关凭证前往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摩托车注销登记。此规定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十一条,自2013年5月1日起生效,同时废止了之前的《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对于报废摩托车的再利用,通常会有专门的二手摩托车收购站进行零件拆解和分类。这些零件随后会被卖给相应的收购公司,最终进入市场流通。这样的处理方式不仅有助于资源的循环利用,还能减少浪费和环境污染。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介绍了摩托车报废的基本流程和注意事项。如果您在摩托车报废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了解更详细的注销登记流程,建议您直接咨询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